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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收入算作共同財產債務如何區分?網上借貸平臺借款而發生的債務如何認定?

2023-04-07 11:08:36 來源:法律解答網
夫妻共組家庭后,收入算作共同財產,那么債務如何區分,今天我們來說說這個事情。

婚后夫妻共同舉債,欠條上夫妻共同簽字,那很容易理解,是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如果僅是單方在欠條上簽字,或者僅是單方通過信用卡、網上借貸平臺借款而發生的債務,如何認定呢?是誰借款,誰負責的單方債務,還是婚內發生夫妻都有干系的共同債務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個人舉債,如果配偶對方同意共擔,或者雖然沒有表示同意共擔,但是舉債的錢是用于家庭的,配偶另一方也得利的,也作為夫妻共同債務。

簡言之,判斷是夫妻共同債務有兩個標準:一是夫妻雙方同意確認某筆債務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雙方雖然沒有共同確認,但實際上兩人都得利了。

筆者律師曾經辦理過一個離婚案件中確認債務的案件,婚內男方曾經為購房而單方對外借款,女方并未進行簽字,所借的款項也未經過女方銀行賬戶,但是由于該錢款用于購房,所購房屋女方也有居住使用,且離婚時該房屋也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依法分割,那么自然的男方單方進行的該筆借款,也應被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來處理。

而至于夫妻婚內的單方債務認定問題,只需要與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相反就是了。

標簽: 從組夫妻債務如何區分 婚后夫妻共同舉債 夫妻共同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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